我省成功实施首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
9月13日上午,我省成功实施了首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一次性成交电量创全国之最,标志着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又往前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电力直接交易分为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两种方式,双边协商是中长期市场(即期货市场)的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是短期市场(即现货市场)的交易方式。自2012年开始,我省以双边协商方式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不断扩大交易规模。今年,我省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协商签订了535亿千瓦时的交易合同,参与交易的用户达到1012家。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但为电力中长期市场机制的建立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也使得电力用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全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4亿元。
为了进一步丰富交易手段、扩大交易规模,构建更加完善、规范、高效的市场交易体系,今年下半年,我委会同江苏能监办、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研究启动我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关于开展2016年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的通知》,完成了江苏省电力交易平台的开发,组织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开展了规则培训、平台注册和模拟报价等工作。
经过前期充分认真的准备,9月13日,我省首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正式开始。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通过交易平台集中申报电量、电价,根据交易出清规则,实际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达成交易合同71笔,一次性成交电量为全国集中竞价交易之最。根据竞价结果,用户购电价格降低0.0215元/千瓦时,成交用户总共可减少电费支出1.075亿元,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次集中竞价交易,是我省在已有的双边协商直接交易模式基础上进行的一次新探索,充分展现了交易平台具有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优势,缩短了交易环节、简化了交易流程。同时,交易过程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运作,规范了电力直接交易各方的市场行为,培养了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意识,为江苏电力市场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