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设用地亩均GDP产出增50%

14.10.2016  20:15

  记者近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省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使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开展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实现了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形成了规模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新格局。“十二五”时期,我省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规模由每亿元780亩下降到520亩,下降33%;建设用地亩均GDP产出水平由每亩12.8万元增长到19.2万元,增长50%。


  “高标准厂房”是指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四层及以上标准厂房。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江苏在全省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并对高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的先进地区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保障。2012年以来,我省国土部门组织开展了4次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评选工作。从用地结构来看,已建高标准厂房约60%以上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高标准厂房能有效地促进土地要素集聚和产业布局集中,在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对促进和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提出在满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设施用地前提下,将低效产业用地通过政府主导再开发、市场主体实施再开发、综合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种方式进行再开发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不久前,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就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有关事项亮出一系列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可以按照不同产业类型、企业规模和区域差异灵活选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