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8月20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审议有关改革文件。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改革推进落实的重要论述,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注重研究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锲而不舍、坚韧不拔,坚定不移把改革向纵深推进,确保中央各项改革部署在江苏迅速落地见效,加快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改革品牌。
会议审议了《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的《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也是未来五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路线图”和“施工图”。要精心组织规划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成效。要建立健全责任部门间沟通协调制度,注重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努力提升工作整体质效。要鼓励改革创新,在中央顶层设计的大框架下,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点的法治建设新路。要明确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重要内容。
罗志军强调,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也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推进落实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抓紧出台配套办法,做好对下指导工作,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罗志军指出,今年以来,我们把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五个迈上新台阶”的系列部署,狠抓各项改革落地见效。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对利益关系的触及将越来越深。要进一步引导干部群众从全省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改革是各项工作充满活力的必由之路,自觉服从服务改革大局,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善于算大账,勇于打破部门利益的藩篱。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和承接国家级改革试点,对改革中遇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根本性矛盾,要创新思路、敢试敢闯。要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导向,使各级干部争当改革坚定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罗志军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协同配合、整体推进,汇聚改革攻坚强大合力。当前,全省深化改革的立体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现在关键是要发挥“砖连砖成墙,瓦连瓦成房”的联动作用,各有关方面要围绕共同的改革目标导向,各司其职、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加强重大改革的统筹协调,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积极化解。要全面加大对重点改革的督察督办力度,适时建立改革效果的科学评价机制,对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改革进行全面评估。
罗志军强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殷切期望,也是江苏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要积极争取中央在法律授权、支持先行先试等方面的支持,努力形成“百花齐放”的改革江苏范本。要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深入挖掘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优秀改革案例,经过论证、提炼,及时在全省面上普及推广,将改革的典型个案有效转化为全省面上的成功经验,形成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改革品牌。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对改革的关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