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座谈会

28.01.2015  16:51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省国资委1月23日下午召开了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座谈会。会上,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邹二男处长对《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主要内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做了全面的解读。

              省国资委李琨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他在讲话中指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反“四风”的深化,省属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李琨副主任还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落实监管责任主体。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各省属企业对本企业集团总部和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各省属企业要按照《办法》要求,研究制定本企业集团总部和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细则,并报省国资委备案。三是要开展专项治理。各省属企业要对照《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