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图)

09.04.2017  21:11

 

4月7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总结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工作情况,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任务。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万力主持会议。

柳玉祥指出,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全系统积极探索推进,完善制度体系,推动省两办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协调省财政出台了《关于调整办案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调整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苏州、无锡、盐城、宿迁4市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优化便民举措,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点援服务等机制,优化在线申请、咨询流程。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巡回演讲报告会,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去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余万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柳玉祥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律援助”为目标,注重需求引导,强化改革创新,突出精准服务、织密网络、强化质量、智慧法援、有效保障五项重点,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打好“两聚一高”主攻仗作出积极贡献。要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

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好地满足全省困难群众的援助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省市县三级援助机构服务窗口设施完善,运行规范,服务高效,基层法律援助站点实现全面覆盖。刑事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渠道畅通,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援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建成法律援助标准体系,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等流程规范有序。经费保障进一步增强。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有效落实,地方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与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相匹配。至2017年底,各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要全部达到省定标准。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智慧法援”基本建成,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柳玉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五个方面重点任务,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一要实施精准服务,扩大法律援助有效覆盖面。通过建立法援对象库推动精准服务。省市两级将目标群体信息纳入司法行政一体化平台,做到对象入库、四级并网、上线运行。对入库的援助对象,要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相关经济困难审查,实现审查便捷化、服务零距离。通过早期介入强化主动服务。建立并推行“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在法律链条前端以及远离诉讼的阶段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教育等服务。探索推行“援助率”地理标识法,及时显示各地实际援助量与援助需求差距,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开展。二要分层分级推进,建立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市县两级中心要强化实战功能,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要强化引导功能。在村(社区)层面,要依托司法行政服务站、村(居)调委会,探索建立以法学院专业学生为主体的“法律诊所”,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援助。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盲聋哑残疾人、智障儿童以及可能被判处重刑的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律师到场机制,突出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护。三要强化质量建设,大力提升援助质效。推进援助工作标准化,办案力量专业化。开展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强化质量评审结果的反馈应用,逐步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补贴制度。四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建设“智慧法援”。将法律援助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站、微信、手机APP等融合,推行全天候法律咨询,实行在线服务,多渠道响应群众需求。打造我省“法律援助服务地图”,加快打造集机构查询、法律查询、在线解答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援助智能移动平台,让群众便捷地找到离自己距离最近的援助机构和联系方式,实时查看咨询、申请办理进度。主动与110、12345等公共服务平台的联通接入,汇集分散在各类服务平台上的援助需求,形成相互融通、便捷高效的援助服务体系。 五要加强工作保障,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制度保障,推动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加强经费保障,推动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法律援助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年加大地方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力量保障,积极构建“专职队伍+社会律师+志愿者”的服务模式,多渠道解决人员短缺问题。积极探索成立法律援助工作者专业委员会,将专职人员纳入律师培训范畴,强化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