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办今年首期司法行政大讲堂

05.05.2016  19:35

 

为建设学习型司法行政机关,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5月5日,省司法厅举办 2016年度第一期司法行政大讲堂视频讲座,邀请东南大学法学院李川副教授以《社区矫正:发展、变革与启示》为题,进行了系统讲解。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光东主持了讲座。

      讲座从社区矫正的制度缘起、发展变革和经验启示三个方面系统地介绍了国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路径、理论依据、现实成效及其借鉴建议。

      讲座结束后,张光东副厅长结合讲座内容,对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要在借鉴与吸收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发展。要对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形势和任务有所认识和把握,要以开放的视野和广阔的胸襟研究借鉴和吸收国际上先进的矫正理念和制度方式,比如,中途之家、被害人参与制度、报道亭制度、日居报告中心制度、重点监控制度、分类矫正制度、风险评估一体化制度等方面,我们均可以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和嫁接,使之为我所用。二要在规范与提升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发展。国外社区矫正工作非常重视规范矫正。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定要准确把握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执法标准,要在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求得实效。要紧扣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实战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六化”建设目标,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要在补短板与创特色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发展。要清醒地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基层基础不强、基本保障不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不够、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和短板,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尽快补齐发展短板,要通过发挥互帮共建民警作用、加快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步伐、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等方法举措补短板、促发展。要在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坚持创新引领,创新为用,充分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创特色、创品牌,逐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模式,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厅领导、厅机关相关部门干部以及省监狱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厅机关主会场,省辖市、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相关处(科)室干部、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部分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社区矫正专业相关的教职工在分会场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