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协调会
11月11日,全省“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协调会在南京召开,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厅副厅长张光东主持会议,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出席并讲话。
全省“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11日启动运行,11月下旬结束。终期检查分7组,每个组6—8人左右,成员中邀请被检查省辖市的1名省人大代表和1名省政协委员随组督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按照《考核验收细则》的要求,重点检查验收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制度建设、工作措施、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等方面情况。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测评等形式,并对照《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进行打分。
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强调,开展全省“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既是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整个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满意度的最终检验,希望各小组在检查期间客观评价、综合分析、通盘考虑、扣之有据,不送“印象分”、不打“人情分”、扣分“重事实”。他强调,在此次考核验收中要把握五个方面: 一要看组织领导是否到位。 在检查验收中要把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过程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要看一看是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科学发展规划,列入综合目标考核。 二要看重点学法用法制度是否落实。 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三要看法治宣传“全覆盖”体系建设是否到位。 各检查组要着重围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队伍、平台、机制、方法等五大平台建设开展全面检查验收,进一步推动江苏法治宣传教育的转型升级。 四要看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得到提升。 本次检查验收设计了一套“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调查问卷”,用以具体衡量各地区“六五”普法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总之,人民群众满意度越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就越明显,从而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的功能。 五要看新闻舆论的呼应程度。 宣传各地、各部门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特色经验,切实把检查验收过程作为宣传“六五”普法工作成效的过程,作为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的过程,作为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过程,在全省进一步掀起法治宣传教育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