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被评为“江苏省节水型单位”
17.02.2015 13:4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去年,根据省水利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部署,省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完善用水制度,认真落实高耗水部位管理措施,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节约用水7000余吨。日前,经有关部门评审、验收,省厅节水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要求,被评为“江苏省节水型单位”。
来源:厅计财装备处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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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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