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04.11.2015  23:1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8号)要求,省厅近期对现行有效的96件规范性文件(含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厅决定对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的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内容涉及建设用地预审、矿补费减免、矿泉水注册等多个方面。(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