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研究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16.05.2016  18:02

      近日,我厅认真贯彻罗志军书记在全省经济会议上提出的“要确保沿海发达省份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我们都要取消、下放”,以及石泰峰省长在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和简化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在学习借鉴沿海发达5省市做法的基础上,经统筹考虑,严密论证,决定将地质勘查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审批和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下放设区市行使。(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