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幕

16.01.2015  11:00
            1月1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南京开幕。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委托,张卫国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               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本次会议提出了人事任免议案,李学勇省长和张卫国副主任分别向会议作了有关说明。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对《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稿)》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在会上分别作了关于两个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两部法规草案一审后,省人大法制委围绕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论证,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提请本次会议二次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作的关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条例草案二审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赴各地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将条例草案在江苏人大网站上全文公布,召开部分法律专家和高校学者咨询座谈会,并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讨论,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本次会议进行三审。           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受省政府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向会议作了说明。省人大内司委对省政府提交的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向会议提交了审议意见的报告。现行的《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是2005年制定的,近年来,随着军事斗争准备拓展深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征兵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继福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截至目前,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97名。本次会议还将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进行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宏坤,副主任张艳、许仲梓、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史和平、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