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议案说明

03.12.2015  11:07

  12月2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和议案说明。受罗志军主任委托,蒋定之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张京霞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条例》实施取得的成绩,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指出《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地方耕地质量保护意识淡薄,管理和建设投入不足,耕地占优补劣现象普遍,耕地环境安全问题日趋突出。报告建议进一步深化《条例》的学习宣传,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质量保护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省外办主任费少云作了关于我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了近年来全省外事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外事工作的主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外事工作的调研报告,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


  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到会作说明,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赵耿毅作了关于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1-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30.01亿元,增长10.5%,预计全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00亿元。根据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相关规定,需对省级收支预算进行调整。根据议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4722.5亿元调整为5685.09亿元,分别增加962.5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837.67亿元调整为1258.98亿元,分别增加421.3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均由14.36亿元调整为18亿元,分别增加3.64亿元,均保持收支平衡。此外,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拟定2015年末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954.3亿元,与财政部核定限额一致。省人大财经委在审查报告中建议本次会议批准这一调整方案和债务限额,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落地,严格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财政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代表省政府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也分别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89件,经各方共同努力,所有代表建议均已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结束并书面答复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蒋宏坤、张艳、史和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秘书长吕振霖参加会议。副省长张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