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十二五”碳强度降低目标责任开展现场考核

22.07.2016  00:03

  7月19-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十一考核组对我省“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陆新明副司长担任组长,由气候司国际政策和谈判处陈志华副处长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

  19日,考核组赴徐州现场考察了我省绿色建筑、光伏发电、装备制造业节能改造等低碳发展项目,现场了解我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际进展。20日上午,在南京召开现场考核会,省政府办公厅王志忠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张世祥副主任和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等13个厅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处长参加会议。考核组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十二五”碳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情况和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核了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经提问交流和集中评议,形成了初步考核评估结论(优秀等级),提出四点建议,并对我省“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碳市场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把低碳发展的各项目标纳入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部署中,切实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