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全新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10.11.2015  09:14

  日前,我省正式出台《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分类采购机制。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4年度全省采购金额的高低和投标企业数量的多少、药品属性的不同,将采购方式主要分为竞价采购、议价采购、限价挂网采购和直接挂网采购四种类型。此外,还设计了备选采购、询价采购、备案采购等3种采购方式作为补充,确保在最大限度保障药品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要的基础上,发挥批量采购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二是采取省市联动形式。通过上下联动、统分结合的组织方式,体现“以需求为导向”原则,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省级负责通过分类采购方式确定省级入围产品和价格,市级根据省级评审入围结果,组织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成交产品及其价格,省市共同完成集中采购全过程。


  三是落实带量采购措施。采取“两步走”策略,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政策措施。第一步,在企业投标前,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省药采中心汇总全省的采购总量,投标企业据此报价并参与评审;第二步,在市级谈判阶段,省级入围企业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较为精准的实际采购需求量,再次报价供医疗卫生机构选择确定成交产品和价格。


  四是实行分组评审策略。本次集中采购以药品质量为核心,以通用名、剂型、规格为基础,将集中采购药品划分为四个评审分组,按照评审规则分别确定每个组的入围产品,以确保药品的同质化竞争,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差异化用药的需求。


  五是创新竞价采购办法。对2014年度采购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经评审分组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因地制宜运用“双信封制”办法竞价采购。在省级评审产品入围数量上体现“”,明确每个竞价分组最多可以入围4家企业,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在产品入围价格上体现“”,从五个渠道采集药品价格,并以其中的最低价为上限价进行控价,再在此基础上,通过规则让企业进行充分竞争,挤干药价水份。同时,立足江苏是经济发达省份,临床用药的质量要求相对较高的现状,设计“经济技术标得分最高的产品,通过议价的方式确定入围”的条款,以解决在药品价格改革的大背景下,原来的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等临床必需的高质量层次药品因价格过高不能入围的问题。


  六是进行药价动态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采购量大或采购金额较高的品种,依据其他省(市)中标价等因素不定期调整其入围价格;对非竞价采购目录中的药品,若年度采购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产品,下一年度按竞价采购方式进行评审,确保我省药品采购价格维持在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