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与省体育局联合召开《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27.04.2016  16:18

  4月26日上午,我办与省体育局联合召开《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省体育局副局长颜争鸣以及我办与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高建新副主任首先从立法目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新闻发布会上,高建新副主任等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18日经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3 月19日,石泰峰省长签署第109号省政府令予以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管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保障与监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法制协调处、经济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