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涉农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

31.12.2015  11:40

  本报讯(记者施琛耀)《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30日下午,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蒋宏坤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立法的“空白”,为我省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他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需要;是提升农业开发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也是完善涉农法律体系,加快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

  蒋宏坤对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张京霞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行了部署,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厅,盐城市、泗洪县政府负责同志在会上围绕学习贯彻《条例》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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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晓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