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宪法宣誓新增仪式内容!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首唱国歌
交汇点讯 12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内,响起了国歌的合唱声。原来,这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正在新任命两院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环节,全场起立,共唱国歌。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宪法宣誓仪式首唱国歌。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一卒告诉记者,为了执行《国歌法》的相关规定,宪法宣誓增加了唱国歌。今年十月一起开始实施的《国歌法》第四条罗列的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中,就有“宪法宣誓仪式”。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6年1月15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刚刚获得任命的10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员会负责人以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宪法宣誓。自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人员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今年开始,唱国歌也成为仪式内容。如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任命环节,先通过人事任免案,然后颁发任命书,接着唱国歌,最后向宪法宣誓,整个任命过程权威、郑重、庄严,更具仪式感,其意义则在于让被任命人员更具国家意识、为民情怀、受人大监督观念。
交汇点记者 王晓映
附: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邹文梅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贾冰一、吴晓玲、鲍颖焱、苗青、朱慧珺、杜三军、杨志刚、丁洁晖、卢宁、韩文彦、徐云富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侯海军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俞建平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岳岭、翁亚峰、杨吉高、王民、王燕、陈小乐、陈清、张文杰、周祥传、陈君怡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蒯建欣为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张敏为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张政健为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邱友根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刘宁生、张敏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朱宁、曹蕾、骆志年、吴群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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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