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相继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实事实办
□本报特约记者朱旻沈荷顾建兵
炎炎烈日下,镇江谏壁村民蒋某因鱼塘承包以及泔水收取等问题与驻镇某军事管理区发生纠纷,并到京口法院谏壁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谏壁法庭人民调解员联系部队负责人和当地社区人民调解员,了解情况沟通协调,努力引导军民双方在诉前进行调解。通过三天的沟通,终于促成双方签定了关于鱼塘承包、泔水收取的一揽子调解协议……
盛夏时节妥善化解鱼塘承包纠纷,加深了军地鱼水情,这只是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案件审理的一个缩影。多年来,江苏作为驻军大省,江苏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军案件,妥善处理军人军属在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方面纠纷的同时,加强涉军维权审判组织、工作机制、协调沟通等配套机制建设,切实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八一前夕,江苏高院就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各级法院应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军维权咨询站,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释明、诉讼指引等服务,并开辟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军维权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涉军维权案件,立案部门可直接将案件分至专门合议庭办理,不用进行电脑随机分案。要积极开展涉军维权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对于驻地偏远的部队和军人军属所涉及案件,均应选择巡回审判方式,就地开展工作,就地化解纠纷。
“‘四个优先’体现的是法院对涉军维权工作的特事特办,实事实办。镇江法院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已达十年之久。近年来,在镇江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的热潮中,这项传统特色工作成为两级法院的重点工作。
而当前和今后,这也会是全市法院落实‘三严三实’谋事做事‘实字当头’的抓手性工作。”7月31日,镇江法院涉军维权、法律拥军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对记者谈到。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推动涉军维权工作深入开展,镇江法院将完善、启动八件实事:完善涉军维权案件立案工作程序。全市两级法院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立案窗口,优先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的立案工作,并在案件登记表上加盖“涉军”印章。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军人军属因所涉案件无法执行兑现导致生活困难的,法院将及时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联系,对军人军属给予必要的救助。军人军属在诉讼中需要法律援助的,法院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全市法院完善涉军维权案件合议庭建设。开展涉军维权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建立涉军维权案件巡回法庭,就地化解涉军维权案件。改进涉军维权案件的送达工作。及时有效审判和执行涉军维权案件,除法律规定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军维权案件原则上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建立涉军维权案件回访制度,对于部队和军人军属对法院裁判有不同意见的,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回访,开展判后答疑。继续加强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在军分区国防园建成的法律拥军培训基地建设,为部队培训更多法律人才。
连日来,记者走访南通两级法院,同样感受到置身这座有着悠久传统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南通两级法院在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其中南通开发区法院还创设了“军官人民调解员”诉讼参与机制。法院选任军人军属担任陪审员,参与涉军诉讼化解,担任重大信息通报方面的信息员,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担当送达、调查取证、例会及回访方面的联络员,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增进双方和谐互动。
“从全省情况来看,法院涉军工作的重点还是放在了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方面。”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后龙介绍,围绕审判工作机制建设,此次《通知》还要求,全省法院认真落实成立专门涉军维权案件合议庭,指派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精湛、群众基础好的法官负责涉军维权案件的审理。受理涉军案件较多的中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可选任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军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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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