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90后农民相约盗窃农户 什么都偷只要能换钱就行

11.12.2015  18:14

  中国江苏网12月10日讯(记者 彭颂珂 通讯员 李魁)近日徐州沛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的稀奇的盗窃案,三个90后青年相约盗窃,他们盗窃的财物确是农村养的鸡鸭鹅,还有绵羊,最终三人分别被沛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是想换点钱花   

  三个90后小青年均是徐州沛县某乡镇的农民,由于没有什么正式工作,他们经常在一起玩耍,一起去网吧上网,一起寻思着如何挣钱。用他们的话说“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是想偷点东西换钱花。”就是这样一句简单的对答开始了他们后续的工作。

   什么东西都偷,只要能换钱就行   

  自2014年5月份开始,这三个人还比较讲究,不偷自己家附近的,跑的别的乡镇农户家中去偷东西,三人相约或者伙同他人一起去盗窃,先后采取钻窗的方式,盗窃绵羊1只,价值人民币1440元、盗窃他人停放在公路上的货车内柴油,价值人民币800元、去他人家的鸭圈,盗窃麻鸭27只,价值人民币1134元、盗窃雁鹅34只,价值人民币5304元、去他人家鹅圈,盗窃种鹅35只,价值人民币5460元等等,短短两个月偷了8次。三人中的刘某参与盗窃作案8起,合计价值人民币24110元;被告人张某参与盗窃作案6起,合计价值人民币14762元;被告人谢某参与盗窃作案3起,合计价值人民币11564元。

   群众报案被抓获,小偷小摸被判刑

   检察机关以盗窃罪起诉至法院,沛县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考虑三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法院遂依照法律的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案件判决后,三人均表示服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