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残联,昆山、泰兴、沭阳市(县)残联:
根据《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残联教就字第103号),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和省残联《关于转发〈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苏卫医〔2009〕10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省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江苏省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定于2015年第三季度进行评审工作;
(二)请各市残联于2015年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二、申报对象
在我省境内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按摩专业的盲人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医疗按摩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医学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医士工作5年以上;
(2)医学专业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医疗按摩工作2年以上;
(3)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2.主治医疗按摩师。
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医师工作4年以上,同时在市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过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须为论文第一作者)。
四、申报材料
1.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印章)1份;
2.单位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在职证明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3份,所在单位和市、县级残联、卫生、人社职称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4.最高学历证书、任现职资格证书(须带有评审通过日期页)、身份证复印件和残疾人证复印件各1份;
5.有论文要求的需提供任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须为第一作者)。
五、考试科目
(一)医疗按摩师: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中医诊断》、《按摩学基础》、《经络学》、《腧穴学》。
(二)主治医疗按摩师: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中医诊断》、《推拿学》、《医古文》。
六、考评组织
由省盲人医疗按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考核、评审工作,考评合格者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1.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完整齐全、字迹清楚,表格中自行附加内容者无效。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印章复印无效)。
2.送审论文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在省、市级医药卫生杂志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会交流的第一作者论文;对于获得任现职资格至聘用期间发表的论文可视作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
3.申报材料经各市卫生、人社、残联审核后上报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4.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5.为了进一步提升盲人医疗按摩水平,规范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按摩理论、实践操作及读频软件应用培训。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 4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