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督察规范公车运行

25.02.2016  09:50
      公车改革以来,盱眙县检察院严把车辆“管理、使用、监督”关口,确保车辆在制度框架内规范安全高效使用。该院制定出台《盱眙县人民检察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明确用车范围和用车程序,对不派车的范围作出硬性规定,实行公车定点停放和入库制度。要求驾驶人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每个车的指定地点和车库,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院外过夜,严禁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使用,严禁交给没有车辆准驾资格的本院人员使用。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并利用GPS定位系统,对公务车辆的出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对于车辆管理中使用出现的问题,按照“谁用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问责原则,明确责任担当,共发出督察通报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