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环保目标定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1%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5月31日在南京开幕,会议听取了江苏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称,去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呈现“两升两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上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国考断面水质劣Ⅴ类比例下降)向好态势,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环保约束性指标。同时,报告提出,为了更大幅度改善环境质量,在国家环保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今年江苏确立的目标是:全省PM2.5平均浓度达4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1%;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68%,国考省考断面力争基本消除劣Ⅴ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3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4%、4%、10%;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3.2%、2.4%、2.4%。
《报告》称,为达到上述目标,今年江苏强力推进“263”专项行动。重点抓好4件事:第一,确保“减煤、减化”任务敲实。加快燃煤锅炉关停替代,推进非电行业减煤,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1000万吨;落实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对列入关停名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50%关停任务。第二,确保“六治”取得实效。在治太湖上,围绕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目标,落实氮磷总量控制方案,大力推动小流域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在治生活垃圾上,开展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年内建成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设区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20%以上,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在治黑臭水体上,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河道清淤疏浚,年内实施100条以上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省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以上,南京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在治畜禽养殖污染上,严格执行禁养、限养政策,依法关闭搬迁治理不达标、严重污染水体的畜禽养殖场和专业户,年内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治理率达到60%,加大太湖地区围网养殖清理力度,全省主要湖泊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85万亩以内。在治挥发性有机物上,年内完成52家化工园区和2000余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确保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削减10%以上。在治理环境隐患上,大力开展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专项整治,有效防范船载危化品运输风险,加快排查和取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组织实施全省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年内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5万吨。
同时,全面打好治污减排攻坚战。在治气上,实施15大类4288项重点治气工程,突出加强石化、化工、电子等重点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在全省化工园区普及推广化工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在印刷包装、汽车船舶制造等七大行业全面推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生产材料替代,大幅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从而控制臭氧污染。在治水上,统筹三大流域治理,特别是结合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按期保质完成8大类900项工程。在提高Ⅲ类达标稳定性的基础上重点突破,进一步增加Ⅱ类比例,力争提前消灭劣Ⅴ类,完成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在治土上,加快摸清底数,健全监测网络,突出风险管控,适度开展修复,确保不发生大的土壤污染事件。在治废上,加快推进危废焚烧、填埋设施建设,加大化工废盐等危废综合利用力度,大力推进危废贮存设施标准化改造,提升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取消危废省内转移审批,促进处置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此外,着力优化生态保护大格局。制订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打造“一圈、一带、一网、两区”的生态保护大格局,重点启动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特区建设。在宜兴、武进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在差异考核、财政奖惩和生态补偿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相关地区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充分发展生态经济,显著提升环境质量。依托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生态保护特区建设,实施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破除管理体制弊端,彻底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结合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突出加强南水北调、通榆河“清水廊道”和洪泽湖、骆马湖、高宝邵白等良好“湖泊群”保护。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完成1000个村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朱彬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