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富民”目标 十三五,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

22.12.2016  21:02

      本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为未来五年我省就业、社保、人才等事业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昨天,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发展规划》相关内容作了专题解读。

就业是民生之本。《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50万人。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持续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大力组织开展重点群体帮扶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技能提升行动,更大力度发挥就业创业惠民综合效应。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鲜明提出“聚焦富民”,将其作为今后江苏的发展取向、工作导向和奋斗指向。记者看到,此次《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制度更加完善,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差距逐步缩小,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形成,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的目标。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认为,工资性收入增长直接与百姓富密切相关,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是居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职工的热切期待。

为此,我省将具体采取四项举措:一是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挥最低工资对低收入职工“提低”效应。二是强化市场柔性引导,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各地探索发布适合当地特点的支柱产业、特色行业工资指导线,合理调整高温津贴等劳动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以积极的政策和市场信号柔性引导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三是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指导企业和职工双方围绕工资增量分配、利润分享、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等重点内容开展协商,推动企业提高技术工人、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四是完善工资支付保障立法,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现在失能人群的长期护理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此次《发展规划》也特别明确“探索建立个人、政府等多方分担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此,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解释,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国家《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是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据了解,目前我省南通、苏州两市在这方面的探索已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南通市区从今年起率先建立了政府主导、商保经办,重点解决重度失能者生活照料和必要的医疗护理费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至10月该市照护保险基金支出233万元,1285人享受到待遇。省人社厅医保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试点工作,加快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明年再适当扩大试点,进一步积累经验,争取早日全面推开。 (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