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同事为一盒纸巾大打出手 引发50万巨额赔偿

15.09.2016  01:36

  9月13日,扬州市田公安分局通报一起因为一盒餐巾纸“”出的治安纠纷案件,警示市民群众行事理智。警方称,油田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处理的一起治安纠纷作案案件,在长达两年之久后,12日经法院审理认定,王某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二级,赔偿李某50万余元。

  2014年9月的一天傍晚,作为本单位同事的王某和李某,共同乘坐单位内部交通车辆后准备返回自己的住地。王某的妻子是驾驶员,搭乘该车的李某妻子是该车售票员。前几天房地产广告公司在该车上散发房地产宣传广告,发放了盒装餐巾纸,当时驾驶员和售票员为多拿一盒餐巾纸产生意见,随后矛盾升级,二人在手机上互相用短信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还在双方单位进行吵闹。为此,单位出面进行多次调解,但双方仍是口服心不服。

  9月6日当晚,李某搭乘王某妻子所驾驶的客车回家,就在李某准备上车时,刚好王某也在车上,这时王某就不让李某上车,二人先发生争吵,经同车乘客劝阻无效,直至后来王某对李某大打出手。在殴打过程中,王某一拳打在李某左面部,致使李某左视网膜脱落,随后李某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后经扬州市苏北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在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该案诉至扬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后经扬州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王某赔偿李某各种治疗费、误工费、损失费共计50万余元,责令王某当庭向李某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