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监狱规劝一名罪犯亲属投案自首

03.05.2016  11:37

近日,南京女子监狱成功规劝一名罪犯亲属投案自首。

罪犯李某,女,汉族,1986年7月出生,小学文化,河南省唐河县人,2013年6月18日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5年9月9日投送南京女子监狱改造。

李犯投改后,民警在入监谈话中得知该犯丈夫林某与其是同案,引起高度重视,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民警要求李犯配合规劝其丈夫投案自首。经教育疏导,李犯也曾发信规劝其丈夫,但杳无音讯。今年3月底,民警在审核罪犯来信时,查获一封署名“林江华”的来信,迅即抓住战机,采用多种教育手段,促其主动交待了与其丈夫的联系方式。民警立即拨打了李犯提供的联系电话,确定身份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宣讲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与此同时,要求李犯通过亲情电话,劝林某尽早投案。

经过不懈努力,林某在民警的感召之下,于近日主动到作案地昆山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