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宜兴市食药监局以“五化”促规范 推进依法行政

10.02.2015  17:28

  江苏省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局以来,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宗旨,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高压打假治劣,多年来全市未发生过源头性药害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曾被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彰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在全面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努力通过“五化”举措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成效,局机关和药品稽查大队连续多年被评为宜兴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宜兴市依法行政示范点,2014年,该局被推荐为无锡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权力运行“透明化”运行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颁布施行,第一次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将信息公开规定为政府的法定义务,破除了各级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隐蔽性,为治理权力滥用和腐败提供预防机制。目前该局200余项行政执法权全部在“行权网”公开,近年来办理的近300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件均录入运行系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上级和公众的监督。

   日常监管“柔性化

  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较早推行行政指导工作,2010年起,将行政指导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制定了《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设计了配套文书和制度;2014年以来,又着力推行行政指导“案卷式”操作,借鉴行政处罚案卷的流程,逐步将原行政指导文书“一张纸”的形式发展为“一本案卷”,行政指导的前因后果均能在案卷中得以体现,多个行政指导案例被推荐为无锡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典型行政指导案例。

   行政执法“规范化

  随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行说理式文书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的两大重要举措。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即开始推行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目前实现了行政处罚案件100%说理式执法,并将自由裁量权纳入案卷说理,限制行政处罚随意性,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水平。该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宜兴市案卷评审优胜单位,每年都有多本案卷被评为宜兴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多次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案卷评审中名列前茅,多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打假治劣“联动化

  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也是对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者的最好保护。多年来,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利剑高悬,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近两年共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77件,案件标值110余万元,数起案件因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其中,去年查获的“宋某、王某产销售假药案”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四黑除四害”督办案件,2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普法宣教“群众化

  普法宣教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多年来,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始终将法制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公众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每年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服务活动,委托市剧团创作食品药品安全专题节目到每个乡镇、街道专场演出,与市影剧公司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百村万家”活动。以“食在校园、放心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为主题,组织专业人员走进学校、社区、敬老院等开展宣传服务活动,使宣传工作更加深入基层群众日常生活。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市各级要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普法宣教工作,辖区内公众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参与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群众举报的数量和查实的案例逐年增长,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的氛围逐步形成。(苏食药)

                                                                      (中国食品报,2015年2月9日,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