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一套规程、五项机制” 强化内部制约 防止权力太集中

22.10.2018  23:01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省纪委监委按照监察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规范和优化执纪执法规程,创新构建纪检监察“1+N”制度体系,建立集体决策分工制约、执纪执法协调制衡、内设机构规范运行、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廉政风险全程防控等5项机制,形成强化自我监督的 “一套规程、五项机制”,涉及七大类指向明确、约束有力的操作规则和制度规范。

        “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贯彻监察法、强化自我监督的必然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必须完善内控机制,严密程序规范,严格审慎用权,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强化内部协调制约,防止权力太集中

        今年1-9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1327人次,增长55.5%,其中第一种形态34108人次,占总人次66.4%,增长85.8%。

        “这是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之后带来的明显变化。”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月科介绍,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初,省一级就开展分设试点,后在全省推开,着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室不再从事审查调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一般问题线索,一心一意搞监督,切实把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挺在前面。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必须在组织架构上对权力进行科学划分和合理配置。分设试点以后,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对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进行了探索完善,由其牵头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对分设后的5个监督检查室线索办理、安全工作、谈话函询、处置建议等方面进行监督审核,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1+5”工作格局。

        纪检监察权力分布在各职责部门,需要将监督制约进一步向机关内部延伸。记者了解到,省纪委监委各部门均制定内部工作规范,明确组织架构、内部分工、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等,对部门负责同志、具体承办人分级赋权,通过对执纪执法权力进行再细化、再界定,形成部门内部合理分工、有效激励和制约制衡,切实推动自我监督落地落实。

        监察法明确规定,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我省推行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案件审理主审人、具体工作承办人等制度,健全定责、履责、追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防责任落空。如赋予主办人在室主要负责人领导下承担初核、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的9项职权,明确不准擅自决定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等“5个不准”,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倒逼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通过权力分解和责任落实,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大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周凤琴表示。

        构建闭环管理机制,监督始终随着权力走

        “问题线索的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权力之一。”省监委委员葛夕芳表示,我们以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中分办、全程监督为核心,探索对受理、办理、流转、反馈各个环节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全程管控机制,实现归口受理全面覆盖、处置结果全部反馈、线索流转全程留痕。

        近日,省委巡视机构向省纪委移交涉及企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线索。据了解,无论是信访室接受的各类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还是巡视机构和审计、执法、司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只要是需要省纪委监委直接办理的,都要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集中分办。

        有交办就必须有反馈。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线索办理情况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同时,建立信访举报反馈销号制度,实行转立案回告、定期反馈和交办报结机制,承办部门按期将办理情况反馈信访室,确保线索处置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线索流转过程线路长、环节多,容易存在跑冒滴漏的风险,必须全程留痕,全程管控。”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许力夫表示,全面运用信访举报管理系统、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对信访件实行条形码管理,动态跟进、及时更新、全程记录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确保问责追究有迹可查。如今,纪委监委权力运行每个关键点位都在有效监管之下,闭环管理确保了权力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强化干部监督职能,盯人盯事更盯制度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近日,省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对“一套规程、五项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分析评估委机关权力运行机制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找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这是干部监督部门根据监察法有关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要求,探索开展的一项全新工作。今年5月,省纪委监委将“监督制度机制运行”作为干部监督部门重要职责。首次评估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及反馈、一般涉案人员处理、对巡视干部监督主体界定等9个方面的风险隐患,随后逐一落实责任部门,统一督促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过半。

        “对制度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体现了更严要求、更加全面的监督。”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委巡视办主任马士光表示,这一做法贯彻落实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更高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权力滥用,从制度上防范违纪违法风险。

        据介绍,“一套规程、五项机制”目前已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推开。制度机制运行怎么样?还有哪些共性或个性问题?省纪委监委参照巡视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一些有效做法,分批次开展滚动式专项督查,实现对13个设区市纪委监委全覆盖,同时延伸督查13个县(市、区),共发现问题170个,提出整改意见179条,各地制定整改措施242个,目前多数问题已得到解决。

        “专项督查推动了‘一套规程、五项机制’在各级落地生根,保障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向深走实。”省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黄华表示,下一步,还将对市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驻点调研,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确保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顾敏)

 

来源: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