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全覆盖,凝聚反腐强大合力
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立即召开首次会议
1月31日傍晚,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召开第一次会议,第一项议程就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再次认真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重温党中央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整个历程,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的丰富内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担子挑起来、把职责履行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蒋卓庆表示。
成立即开局、开局要打响!1月3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任命4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6名省监察委员会委员。随后,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立即召开首次会议,研究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议事决策规则,省监委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省监委文书模板等事项,体现好作风,展现新气象。
至此,省、市、县三级监委全部组建完成,同纪委合署办公,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全省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凝聚起反腐败工作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省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多次听取汇报,周密研究部署。省纪委先后召开20余次专题会、常委会,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关键节点、重要步骤和相关任务严格把关,推动改革试点扎实开展。
此次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省共转隶干部2273名,其中省、市、县分别转隶58名、612名、1603名。我省坚持内涵式发展、聚焦中心任务、科学设置机构,推动机构资源、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省纪委监委机关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一线工作的机构、编制占比分别达到81.8%、76.7%。
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首次会议议程丰富,大家认真研究、深入讨论,确保监委开好局、起好步——
为加强和规范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工作,提高省纪委省监委议事决策水平,制定《中共江苏省纪委常委会江苏省监委议事决策规则(暂行)》,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在省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基础上修改完善补充。《规则》包括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范围、会议制度、决策执行和监督、纪律要求、文件审批制度等内容。
改革后,省纪委监委设立22个内设机构,13个为纪检监察室,其中5个执纪监督室、7个审查调查室(1个承担追逃追赃职能)、1个技术保障室。执纪审查与执纪监督分设,将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提升执纪审查专业化水平,为监督全覆盖提供有力保障。
在去年探索实践基础上,省纪委监委将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专责监督工作机制。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等结合自身职能定位,深入分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及相关数据,撰写专题报告,提交监督执纪案例综合分析中心。在此基础上,确定监督对象、形成意见建议、开展跟踪监督、评估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研究问题、推动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推动“两个责任”落地扎根。“各部门都要积极参与这项工作,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真正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蒋卓庆表示。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需要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在调研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监察法(草案)》精神,制定了我省监察工作运行制度,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1+N”配套制度相互衔接。同时,研究起草《纪律检查文书模板》和《监察文书模板》,全面规范纪检机关审查工作和监察机关调查工作需要使用的文书,贯穿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移送起诉全过程。这样一来,既保障纪法衔接顺畅,又实现流程简化。
本月上旬,省纪委监委将按照“统分结合、各有侧重”的原则开展全员培训,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的侧重党章党规党纪相关知识,有的侧重宪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全体干部共同培训“纪法衔接”相关业务,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本报记者黄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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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