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精细服务返乡人员社保关系转接

04.03.2016  10:43

  春节期间,很多在外人员返乡团聚、回家创业、另谋发展,纷纷要求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或首次登记参保。为此,盐城市根据群众参保需要,坚持民生幸福至上,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精细化做好经办工作,积极为群众打造一个服务保障的温馨环境。

  开辟“绿色通道”。盐城市在社保中心二楼经办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窗口,指派专人负责受理盐城籍在外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完善咨询服务。对前来咨询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务工人员和新参保人员,盐城市社保中心窗口人员耐心解释相关政策规定及业务经办流程。在外省市参保的盐城籍务工人员,返乡前,应到务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申请,由务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务工人员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返乡后,由其持参保缴费凭证,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其在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等手续,由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务工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简化业务流程。返乡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转接手续,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向务工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待收到对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确认基金到账后,再电话通知务工人员前来办理接续手续。务工人员在本地企业就业并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由本地企业为其申报参保缴费;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的,按个体身份参保缴费。

  做好政策宣传。盐城市多次派出宣传队伍到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多的地方摆摊设点,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单,热情解答群众的疑问,让务工人员详细了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新参保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得出、接得上、落得实。

  至2月25日,盐城市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入710人次,初次参保1089人。

  













稿件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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