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区原常委武炳光受贿获刑13年6个月

14.11.2014  10:53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中院向社会公布六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武炳光受贿案最引人关注。2006年至2013年,武炳光在担任亭湖区副区长、盐都区副区长、中共盐都区常委等职务期间,收受或索取贿赂计人民币438.22万元、美元5000元。7月24日,盐城市中院一审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依法没收。(姜振军)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