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开展“诚信行政执法单位”创建活动

27.10.2014  15:39

  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盐城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出台了《关于开展诚信行政执法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诚信执法单位”创建活动。

  《意见》分为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和方法步骤四个部分。创建标准是整个意见的核心内容,分为组织领导体系、行为体系、监督体系和宣传体系,在每个体系中又明确了考核子项,如组织体系的子项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考核评价”三个方面,行为体系的子项为“执法公开透明、执法程序规范、说理式执法、执法裁量合理”四个方面,监督体系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宣传体系突出了要形式多样、典型引领,区分不同对象进行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等。

  (盐城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