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设立“盐渎文化奖章”

16.04.2015  21:21

  为表彰在盐城文化强市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文艺人才,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努力奋斗,日前,盐城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盐渎文化奖章”、“盐渎文化新人奖”。

  “盐渎文化奖章”为盐城市文艺最高荣誉,用以表彰在文艺生产创作、表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获得所从事门类国家最高奖的优秀文艺人才。“盐渎文化新人奖”主要用来表彰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得所从事文艺门类省级最高奖的优秀青年人才。“盐渎文化奖章”每3年授予一次,每次授予总数不超过5个。“盐渎文化新人奖”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总数不超过10个。

(盐城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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