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11.10.2016  16:01

  10月10日,盐城市组织召开《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会议邀请6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副市长葛启发出席并讲话。省环保厅方斌斌院长和周建华处长出席会议,盐城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步胜主持会议。盐城市环保局局长周俊、副局长王海出席会议。

 

 

 

 

  葛启发对《规划》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认真完善规划、科学编排项目、全面落实规划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完善规划要与国家、省规划相衔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相衔接,与其他部门规划指标体系相衔接;在科学编排项目方面,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点面结合、市县结合;全面落实规划时具体任务要有调控余地,实施主体的责任要清晰。

  《规划》总结了盐城市“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入剖析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研判“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提出盐城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修改完善后可作为盐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与会专家和领导认为《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同时建议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与省、盐城市相关规划衔接,强化各相关部门对规划性任务的协调实施,突出生态保护与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梳理重点工程项目。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报批实施。

  盐城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国土局、农委、海洋局和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