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林业局积极引导专项资金有偿使用 推动林业发展

03.11.2015  12:22

  为了建设绿色盐城,盐城市政府多年来都将“绿色盐城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自200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大干三年,建设绿色盐城”决定以来,全市各地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绿色沿海、绿色通道、绿色村庄、绿色产业建设齐头并进,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2013年市委市政府确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目标,实施了规模宏大的绿化重点工程会战以来,城乡绿化效果十分明显。
  为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分配体系,切实解决资金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市财政专项资金试行“一拨变双改”,即拨款改投资、无偿改有偿。为此,盐城市林业局积极引导林业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有偿使用,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引导政府专项资金投入沿海新林场建设。滨海县沿海万亩林场位于滨海港经济区境内,属于滨海港城建设大规划的公共绿地和生产绿地部分。建成后的沿海万亩新林场与规划中的佛心岛、沿海万亩高效渔业基地形成林、景、水三位一体的生态体系,承载滨海港城“肺”与“肾”的功能。林场占地总面积1万亩,计划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占地2000亩,位于佛心岛东侧的滨海港经济区友谊村境内;二期工程占地3000亩,位于一期工程的东侧;三期工程占地5000亩,整个工程从2013年11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盐城市林业局积极引导利用政府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建设沿海新林场,将政府专项资金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新林场建设。
  二是引导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到林场灾后重建。今年8月上旬,受第13号台风“苏迪罗”影响,盐城林场遭受毁灭性打击。在此次风灾中,倒伏意杨1.3万亩,倒伏水杉3000亩,90%的林木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过亿元。灾害发生后,盐城林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迅速启动规划重建工作。林场重建需要大量资金,林场原本是公益型单位,以生态建设为主,仅靠林场自身很难承担重建的重任。盐城市林业局积极引导利用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开展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