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落实
16.12.2014 17:1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年来,盐城市司法局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强化“阵地”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向基层延伸,成效显著。
一是设立驻片联合调解室,创新毗邻地区调解新模式。 针对毗邻地区纠纷牵涉人员多、调解难度大、履约效果不够理想等情况,以毗邻乡镇(街道)为单位,全市共成立56个农村(社区)联合调委会。从现有司法行政协理员中选聘调解能手担任调解员,集中化解跨区域矛盾纠纷,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质量。
二是升级驻村司法工作站,打造村级工作新亮点。 本着“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原则,定期组织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驻村定点办公,实行日常坐班、周末值班、有案必到的工作制度,赢得了群众普遍赞誉。
三是设立驻校法律服务室,探索校园普法新经验。 围绕“不让一个法盲学生走出校园”的目标,选取试点学校建立驻校法律服务室,选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作为法律服务室成员,开展法制教育课、法律讲堂、法制报告会等活动,调动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和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设立驻所心理咨询室,践行服务管理新理念。 依托司法所建立心理咨询室,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参加心理咨询培训学习,鼓励他们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目前全市已有46名司法所长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认证。通过科学专业的心理咨询和疏导,缓解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因就业压力、家庭矛盾产生的思想偏执、精神焦虑等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编校:邵建新
来源:盐城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6.12.201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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