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局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
10.11.2016 09:3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准入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进场查验、索证索票、产品抽检等准入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20余家农贸市场主办者与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签订进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议。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依托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控中心,加强对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的监督和公示,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快检力度。今年以来,该局累计组织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20批次,各地累计开展快速检测3.6万批次。三是强化经营主体责任。结合《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要求,探索以业态类型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模式,强化市场主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对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自律规范。
(盐城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11.20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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