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土地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

17.06.2016  22:49

科学划分网格。以区政府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主要由国土部门牵头,住建、公安、城管和城关镇等单位协同。二级网格以镇、项目集中区和两个省级开发区为单位建立,责任主体是镇、区(园区)法人,由辖区内的国土所(分局) 牵头。三级网格以社区或行政村为单元建立,社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土地信息员牵头。对每一个网格由牵头的国土所(分局)和土地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内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发现、有效制止、及时报告,及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与处置等工作,对单元网格内土地监管负直接责任。对网格内违法违规用地未发现、发现不及时和隐瞒不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徐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