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山当选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6.01.2017  22:31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选举产生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检察长:张春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