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创新医患纠纷矛盾调处新机制

09.12.2015  22:56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医疗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和特点,盐城市司法局以创新调处机制为载体,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医患纠纷处置中,着力构建“第三方”调解模式,快速、公正、低成本解决医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盐城市司法局经多次调研,多方协调,近日,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成立盐城市医患纠纷矛盾调处工作机构的批复》(盐市编〔2015〕35号),同意在盐城市司法局基层处增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处”牌子,成立盐城市医患纠纷矛盾调处服务中心,为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盐城市司法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名,编制结构为:主任(相当正科职)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用工2名,经费类型为全额拨款。

此中心的成立,是盐城市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盐城市首个专门处理医患纠纷的正规机构,对打击非法“医闹”行为,有效预防与调处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开辟了规范和畅通医疗纠纷处理新途径,实现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