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局及早启动《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实施工作

28.06.2017  04:42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盐城市工商局及早采取措施开展宣传、实施工作,切实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开新局面。
  一是组织专题培训。6月19日,盐城局举办全市《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条线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新《消保条例》,部署开展面向全市消费者的新《消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积极营造知新法、懂新法、用新法的氛围。
  二是搭建维权平台。根据建立统一、独立的消费者维权网络平台的要求,整合现有12315投诉热线、市消协门户网站、鹤鸣亭消费维权投诉站、盐阜大众报维权监督站、“盐城掌上消协”微信五大平台,启动建设集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热线电话三位一体的盐城“智慧315”平台,畅通受理、分流、调处、回访全链条快速维权通道。同时,打造大市区消费快速维权圈,实现重大、群体性消费投诉市区30分钟、农村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力争做到“三个当”,即当天办、当场办、当时办。
  三是开展执法行动。在建立运用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实时分析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诉求开展“四整治四规范”执法行动,着力整治假冒伪劣行为,房地产、金融服务等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教育、医疗、养老领域垄断、商业贿赂、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网络违法交易行为,促进经营者自律,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