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加强环保地方立法

22.12.2016  22:01

  《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近日获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盐城市自2015年作为苏北地区唯一获得地方立法权的省辖市后,制定出台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第三部与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盐城是江苏省沿海生态资源大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比周边地区更加艰巨。2015年以来,盐城市抓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契机,率先在生态环保方面加强立法,强化环保刚性约束,先后制定出台了《盐城市绿化条例》和《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   陈涛  汤荣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