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出台加快镇村经济发展意见

11.05.2015  21:03

  5月8日,盐城市出台《关于加快镇村经济发展的意见》,以进一步激发镇村经济发展活力、拓宽发展路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效益。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大力实施技术改造“315工程”,即3年内镇村实施1000项投资超500万元技改项目;各镇每年都要实施一批超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以项目大突破推进镇村经济大发展;积极培育镇村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示范企业等。


  强化园区载体建设。鼓励各地引导社会资金采取PPP模式参与园区建设;支持各地政府平台发行镇村经济发展定向债券,用于发展镇村经济重点项目;每年认定20个创业示范园区,对新认定的示范园区,由市统筹安排一定的土地周转使用指标。


  着力打造特色经济。依托镇村已有基础的特色产业、特色产品,重点打造40个特色产业基地;依托市、县重抓的支柱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打造10个配套协作基地;依托区位优势和商流物流集聚,重点打造20个专业市场;依托镇村旅游资源优势,重点打造20个特色旅游景区;依托镇村农业资源优势,重点打造30个特色农产品基地。


  加快发展新型业态。抢抓“互联网+”机遇,鼓励镇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电商平台或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产品销售,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村”;加快实现农产品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积极发展集加工、储藏、保鲜、运输、集散于一体的重点农产品物流;积极推广联耕联种联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100-300亩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


  深入发动全民创业。其中包括实施“万凤还巢”工程,3年引进1万名以上在外务工创业人士回乡创业;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工程,通过3年努力,力争80%以上的村居有党员干部创办致富项目;实施农民自主创业工程,支持在家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工厂,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废旧村部、闲置学校、废弃厂房、空置住宅发展创业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