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交警探索建立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

02.03.2015  12:54

  取消交警大队的事故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不具体到某个民警或事故处理单位,让群众在窗口下进行无差别处理;路面民警只出警不处置,实行警情处置和事故处理分离,让占比95%以上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速度从几天缩短至几小时、几分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事故处理民警,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纠纷的主持人……

  2009年以来,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着力推进事故处理执法窗口化服务,探索建立“一站式调处、集约化服务、一体化运行、阳光下作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创造了6年零投诉、零上访、零诉讼、零积案、零复核、零违纪的纪录。

   出警、处置分离,推广程序化流水作业

  统计显示,盐城市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95%以上属于轻微交通事故,日均两三百起。以前每起交通事故的处理都由同一名民警从头到尾负责到底,从而导致每名民警每天都有多起事故积压在手上,交通事故接警慢、处理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解决这些难题,盐城市交警部门着力推进事故处理窗口化服务,推广程序化流水式作业。

  交通事故出警和处置分离。所有交通事故归口到专业化的窗口处置。轻微人伤、财损等轻微交通事故由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置,非轻微伤或财损以及逃逸、亡人等进入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由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中心处置。

  路面民警只出警不处置。轻微交通事故当事双方愿意自行拍照快速撤离现场的,可以通过微信将现场照片发送到快速事故处理中心官方微信平台等候处置;选择报警求助的,则由路面交警、路面巡逻民警就近出警,拍照取证。出警民警只对事故作出初步责任认定,所有证据第一时间传送到快速处理中心,由那里的民警进行核查审定并加盖印章后,才能真正完成事故定责。

  如果交通事故较为重大,则由交警支队派出事故处理团队出警,进行更全面、更专业的调查取证,由团队定责。这个团队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牵头,成员包括事故处理能手、法制员以及法官、检察官、保险员、人民调解员等,实行首接负责、跟踪作业、合成应对,确保事故处理一步到位。

  出警和处置分离,彻底解决了接处警慢的问题。如今盐城的轻微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一般3分钟左右就能出现在现场。为了保证取证的专业性,出警民警都接受过专业培训,而且他们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内都设定了事故取证的规范程序。

  “建设法治公安,具体到交通事故处理上,就是要能够依法、公正、规范处理交通事故,让阳光照亮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实现全程阳光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盐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夏存喜说。

  自2009年推行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以来,盐城市区没有一起交通事故因处理不公、定责不准确引起上访、复核和投诉。

   “一站式”服务,37家单位合署理赔

  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小新河路163号的盐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没有喧嚣和吵闹。前来处理事故的人自觉地走到取号机前取号,然后坐下等候叫号。

  日前,蔡先生和陈先生在上班途中发生了轻微碰擦事故。他们自行用手机拍下事故现场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到单位报到后,二人相约到中心处理事故。

  在1号窗口,两人填写了“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窗口民警根据他们的车牌号调出事故现场图片,作出责任认定,两人均表示没有异议。民警随即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两人拿着认定书到旁边的保险公司服务窗口办理保险理赔。10分钟后,理赔金打到两人的银行账号,事故处理圆满结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号窗口有3个民警席位,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选民警,从而有效减少事故处理中的“人为”因素。

  在这里,交警部门与22家保险公司合署办公,从受理到理赔,最快可以在三四分钟内办结。

  而负责处理进入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则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与保险公司、法院、银行、司法、民政、社会救助等9大系统37家单位实行合署办公,与县级以上主要医院、120救护中心、医保中心、物损评估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及劳动部门实行办公连线,功能涵盖事故处理、多元化调解、事故诉讼、社会救助、保险理赔、伤残鉴定、金融服务、抢救治疗等诸多服务领域。

  窗口式规范化服务,对于事故当事人、保险等相关单位以及交警部门来说,实现了“三赢”。事故当事人享受了快捷的服务,少跑腿,少费力;保险公司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交警部门则实现了减负,并且能更好地保证事故处置的公正性。(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