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富”蓝图看得见摸得着在路上

02.12.2015  08:33

  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新增“实施民生共享战略

  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专门新增了“实施民生共享战略”,将“百姓富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作为“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要求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昨天,围绕“强富美高”的专题新闻发布会继续在南京举行,上午的“百姓富”主题发布会上,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和省委农工办领导,就“十三五”期间我省的就业、养老、社保和收入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老有所养

  未来5年,城市托老所覆盖率将达80%

  江苏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579.23万人,在街道层面广泛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也成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任务。据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透露,到“十三五”末,全省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将分别达到80%和40%。

  截至2014年底,江苏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579.2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57%,我省老龄化比例居全国各省区之首,比全国(15.5%)约高5个百分点。南通、苏州、无锡等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达到24%,进入深度老龄化,尤其是南通老年人口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26.52%,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27%,相当于发达国家老龄化水平,是20年以后的全国老龄化水平。建立一个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全省“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据侯学元厅长介绍,未来五年全省民政部门将着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到“十三五”末,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80%、40%。在街道层面广泛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引入社会力量运营中央厨房,为日间无人照料的半失能老人提供助餐、基本护理、精神关爱等托养服务。

  那么,民政部门将在“十三五”期间采取哪些举措呢?侯学元介绍说,首先要打开养老机构的“围墙”。我省已将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每一个街道都能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壮有所用

  未来5年,就业需求将基本得到满足

  过去5年全省268万名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5%以上

  据省人社厅厅长谭颖透露,未来5年,虽然我省劳动力供求之间尚有一定的缺口,但基本能够满足劳动者的就业需要,可继续保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谭颖表示,过去5年全省268万名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5%以上,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7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未来5年,人社部门将有多项举措力促就业创业,谭颖厅长表示,虽然“十三五”期间就业总量仍有一定压力,但产业结构的优化、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就业弹性系数大大提高,加之我省经济总量基数大,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虽然劳动力供求之间尚有一定的缺口,但基本能够满足劳动者的就业需要,可继续保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贫有所依

  到今年底,低保最低标准335元/月

  加快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努力使民政服务对象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强富美高”新江苏,不仅体现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质量的提升上,更体现在全民福祉上。据侯学元介绍,到今年年底,全省低保最低保障标准为335元/月,达到省定4000元/年的扶贫标准。“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将加快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不断提高优抚安置服务水平,努力使民政服务对象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保障低保对象77.4万户142.9万人,城乡保障标准分别由2011年的382元/月和304元/月,增长到2015年的583元/月和518元/月,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1.2%和14.4%。全省低保最低保障标准为335元/月,达到省定4000元/年的扶贫标准。今年9月,世界银行将贫困线标准从每日生活费1.25美元上调一半,至每日生活费1.90美元。也就是说,在中国每月生活费低于363元,属于世界银行所定义的贫困人口,而全国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为2800元/年。江苏335元/月的最低低保标准,与世界银行公布的贫困标准已经相当接近。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方面,“十二五”期间政府保障和补贴的对象由1.9万人扩大到25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950元。

  劳有所得

  2020年,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实施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确保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专门新增了“实施民生共享战略”,将“百姓富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作为“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要求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与“十一五”末相比,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累计分别增长52.5%和69.8%,公务员津贴补贴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面实施。谭颖透露,人社部门“十三五”期间将围绕“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努力。据省委农工办主任赵旻介绍,从2010年开始,江苏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五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010年的2.52:1缩小到2014年的2.3:1。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推进新一轮脱贫帮扶工作,在巩固脱贫奔小康成果的基础上,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焦、内涵再丰富、底线再织牢,实施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确保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记者盛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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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