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前庭审 沭阳检察人性化司法获赞

10.02.2015  12:01

  早上6点半,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汪玉泉便带着书记员匆匆上路了,今天他们要赶去的地点是三百里地外滨海县环城村一户姓程的被告人家。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路程,车子驶过坑洼不平的小路,停在了狭窄的胡同口,汪玉泉二人背着电脑和文书材料打听着村人找到了程家破旧的房屋。程某的妻子迎了上来,憨厚的农妇看到检察官有些手足无措。汪玉泉见状,便话家常般用通俗的话语将相关法律解读给其听,并开导她好好照顾程某,事情都会好起来的。

  2013 年10月14日中午,正在205国道沭阳段工地上做活的程某无证驾驶着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县城买饭,路上与对向行驶的苗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程某也因这场事故瘫在了床上,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事故认定的结果是程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汪玉泉得知程某头部严重受损,至今受伤在床、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参加诉讼庭审,遂积极与当地法院沟通建议将庭审设在其家中进行,被法院采纳。

  上午9点半,一场简易的庭审在程某床前正式开始,汪玉泉根据案件事实,考虑到程某归案后的认罪态度、家庭贫寒等情况,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该建议被合议庭予以采纳。同时,结合程某现状,沭阳县检察院还启动了被害人、被告人检察救助机制,对苗、程两家实行人道主义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