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疾控:曾采购长春长生百白破疫苗 不含涉事批次

28.07.2018  14:08

  扬子晚报讯(记者 杨彦)昨日,江苏省疾控中心微信公号“江苏疾控”发布有关百白破疫苗相关问题解答,回复了公众咨询较多的问题,其中也详细公布了近两年来我省百白破联合疫苗的采购情况。

  据省疾控信息,江苏省第一类疫苗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采购和使用计划,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提交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集中采购。

  《2016年江苏省第一类疫苗集中采购中标产品》(2016年12月8日公布)中,包含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中标要求,2017年7月向我省供应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不包含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11月通告的涉事批次。

  在《2017年江苏省第一类疫苗集中采购中标产品》(2017年12月5日公布)中,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中标生产企业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据国家药监局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去年以来一直未恢复百白破疫苗的生产。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经整改后,中检院对其连续生产的30批百白破疫苗进行效价测定,结果全部符合规定,结合现场检查,恢复生产。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收到疫苗后,可不可以对疫苗进行再一次的检验?对此,江苏省疾控中心表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疫苗采购流通环节的其中一环,没有对疫苗进行检验检测的相关资质,仅负责疫苗的规范采购和使用。各级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前,都要严格审核每一批疫苗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签发的批签发检验报告以及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保证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同时,江苏疾控表示,通过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预防接种,全省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就无白喉病例报告,并于2012年实现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目标。近年来百日咳的发病率一直控制在百万分之一以下的水平,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疾控部门再次提醒:疫苗接种依然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