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隐秘疑难、新类型案件多 网络侵权案件成大头
中国江苏网4月18日讯 近年来,无论是国计民生还是产业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热点都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随着文化产品形态的不断丰富,如何保障权利人的利益、维护好版权的合法利益,也跟咱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最近,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向本报提供了一份知识产权审判专题调查报告。那么,苏州目前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具有哪些新特征呢?今天,记者带领大家通过典型知识产权案件,来共同认识一下发生在百姓身边的版权维权故事。
商报记者惠玉兰邹强
制图王志钰
■数据分析
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长
疑难、新类型案件凸显侵权手段隐秘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经最高法院批复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是江苏省唯一、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是专利法修改后全国首批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目前,虎丘法院除管辖高新区知识产权案件外,还受理姑苏区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一审著作权案件。
2009年以来,虎丘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816件,其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9件、商标权案件86件、著作权案件640件、专利权案件2件、其他类型案件49件(技术服务合同、商业秘密纠纷等)。
在著作权案件中,涉及互联网图片及视频侵权的有141件,涉及互联网文学作品侵权的有20件,涉及网吧视频侵权的有172件,涉及报纸杂志图片、文章侵权的有82件,涉及音乐作品侵权的有157件,其他著作权案件68件。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民三庭法官万玉明分析说,现今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主要呈现两大新特征: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长,疑难、新类型案件凸显,侵权手段越来越隐秘。
涉互联网侵权案件占总数四成
自媒体版权侵权逐渐凸显
小纪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在淘宝网上开了家网店。从2012年3月起,他通过网店销售假冒名牌服饰,包括“CELINE”、“CHANEL”、“爱 马仕”、“纪梵希”等,价格在100-200元不等。100多元就可以买到“名牌”,让小纪的生意非常红火,每月净赚1万余元。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小纪的店铺被举报后,警方经过调查,小纪的销售金额达4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纪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他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统计,虎丘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41.05%。其中,涉互联网刑事案件均为通过网络售卖假货;涉互联网民事案件2010年至2011年内,以网吧视频侵权居多,主要表现为网吧经营者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下载、保存影视作品供顾客点播观看;2012年以来,主要以网站著作权侵权为主,主要表现为网站未经允许转载他人图片、转载他人文章、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等。
此外,自媒体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逐渐凸显。如去年年底,该院审结首例微博图片侵权案,某服装公司官方微博因随意使用、转发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被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赔偿权利人1.1万元。
■案例分析
KTV光罚不改先后八次当被告
去年12月的一天,律师夏某、周某进入苏州市区某KTV,同行的还有公证员。此后连续多天,三人先后在12家KTV(包括有KTV服务的酒店)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进行消费,在包房内的点唱机上点播歌曲,公证员全程录像。今年年初,该律所代表权利人对这12家KTV提起诉讼,索赔5.81万元至11.54万元不等。涉案的12家KTV,少则涉及20余首,多则涉及60余首。
这种官司一打一个准!由于这些被告在没有取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音乐作品,显然已构成侵权。并且原告动用公证员全程取证,证据充分。经法院判决或调解,12家KTV分别给予权利人数万元不等的赔偿。
据统计,虎丘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超过80%都有专业维权机构参与。他们通过与权利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获得地区维权集中授权,采取集中取证、集中诉讼的方式实现规模化维权。商业维权主要集中在电影、音乐作品版权领域。这一领域只要取证得当,维权成功率相当高,一部热映的电影,一首流行的歌曲,都可以为他们带来不菲的维权收入。因为分别代表不同音乐或影视作品,商业维权有明显的波段性特征,如同一个被告同一时间内可能会因不同的电影或歌曲被不同的权利人告上法庭。KTV歌曲版权按照包房数量和时间收费,一次官司只是结清已经发生的费用。若经营者第二年仍不付费,接下来会被维权机构盯上很可能会被重新告上法庭。
龙虾招牌岂能随便挂?
盱眙龙虾打假愈演愈烈
天气转暖,小龙虾作为时令美食,逐渐出现在街头巷尾。但细心的市民可能会发现,今年苏州城内挂着“盱眙龙虾”招牌的门店少了许多。原来,从去年9月份起,盱眙龙虾协会开展了一轮打假行动,在苏州地区提起上百起诉讼案件,将许多“挂羊头卖狗肉”的“盱眙龙虾”门店给赶出了市场。
家住高新区枫桥街道的小张,就是去年被盱眙龙虾协会告上法庭的被告之一。小张的龙虾店同“盱眙龙虾”没有一点关系,但为更多招揽顾客,也为了融入卖龙虾的“主流”,他找人做了一个“盱眙龙虾”的牌子。“我看别人都这样写就跟着凑凑热闹,当时考虑法不责众嘛。没想到‘交了学费’……”小张这样辩解。但侵权毕竟是侵权,原被告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调解,小张支付一定数额赔偿金后,原告从法院撤回起诉。
随着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维权主体不再限于大企业、大品牌。统计显示,虎丘区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个人维权占到5.56%。值得注意的是,一向低调的传统工艺、传统品牌也开始重视知识产权,除了上面提到的盱眙龙虾外,杭州张小泉、镇湖苏绣、扬州陆琴脚艺等也纷纷举起知识产权的武器维权打假。
大品牌维权意识极强
触角延伸到“偏远地区”
“我才赚了不到50元,你却叫我赔2000元。太亏了!”老王是高新区通安镇的一家日杂百货店的老板。一向自认为守法经营的他,没想到会因为知识产权纠纷吃了官司。
原来,老王贪图便宜从小商品市场进了一批“知名品牌”肥皂和洗衣粉,没过多久,肥皂厂家就找上门来,提出1万元的赔偿要求。
就卖了几块假肥皂就要赔1万元?老王当场拒绝了肥皂厂家的要求。随后,法院的传票就来了。在法院的调解下,老王赔偿肥皂厂家2000元,假冒肥皂从超市下架。据老王讲,这批肥皂自己盈利不超过50元,却搭上了小店半个月的利润。
法院统计显示:近年来,涉外和世界知名品牌知识产权案件明显增多,微软、埃克森美孚、路易威登、香奈儿等国际知名品牌以及茅台、红双喜等国内知名品牌,纷纷选择到苏州提起诉讼。这一方面,反映出苏州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环境得到这些大品牌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权利人维权也变得越来越便捷、高效。
社会信用和市场监管体系应尽快完善
随着国家大力整治互联网秩序,网上知识产权使用、保护、运用规则正逐步完善。作为经营者,切不可再将网络作为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避风港”,网上侵权将受到同现实中一样的法律制裁。作为网民,在网络上使用或转发网络作品时不能再“任性”,要看清作者的著作权声明,并在个人学习等合理范围内使用。
对于制假售假,我们想说,制假售假轻则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高额损失;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科以刑罚。随着知识产权执法体系的完善,制假售假将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很多违法者会说,“大家都这样,凭什么我不能?”“大家都这样”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在当下商业维权机构无处不在、知名品牌维权行动频繁、个人维权意识觉醒的情况下,知识产权问题将成为随时引爆的炸弹,傍名牌、卖盗版等之前看似普遍的行为将会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社会越进步,越需要尊重保护智慧结晶与创新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应当成为每一个社会主体自觉的行动。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因乐而动,为乐维权”。WIPO的官网上写道;“我们欣赏的音乐得益于世界各地成千上万人的灵感和付出。”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视频和音乐的免费时代将逐渐终结,正版化将成为趋势。作为经营者,面对正版时代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否则将可能成为法庭常客;作为社会公众,要逐步适应正版时代,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灵感和付出。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