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制度口子,禁酒能否“禁久”

20.06.2016  08:56

  近日,安徽多个县市下发了“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的有关通知,并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据了解,“省内公务接待(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这一要求并不只局限于上述县市,而是全省范围内的统一行动。

  安徽强力整治“酒桌办公”,推进最严格的禁酒令,有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成分,此前安徽被中央第五巡视组点名,原因是“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其中,更有主动加压的意味。

  毕竟,现行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未禁酒,而是指出公务接待时,“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换言之,只要不提供高档酒水便不违规,而安徽所发出的“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通知,无疑向前行进了一步。

  不过,该通知预留了制度后门,即外事、招商活动可饮酒。有些外事活动的确离不了酒会,但是招商活动为何被网开一面?招商活动固然重要,但不该领到“黄马褂”享受特权,否则如何让其他公务活动服膺?在推杯换盏之间,招商最容易变成媚商,所谓的“酒杯一端,政策放宽”也不是虚言。

  而且,一旦招商可饮酒,势必有太多不正常的公务接待打着招商名义暗度陈仓。有网友戏称:“记住啊,以后公开吃喝都要统一口径:招商。”虽是调侃,却并非无的放矢,基于以往的教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案例还少吗?如此一来禁酒令岂不名存实亡?

  禁酒如何变成“禁久”,不仅是安徽多县市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全国其他地方需要思考的命题。众所周知,在全国两会上就有不少代表委员,一再追问为何“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

  答案在哪里?不在规定多,而在规定要管到点子上;也不在规定严,而在规定能够真正落实。其实,但凡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所了解都会知道,如果真正做到了“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禁酒还会难吗?简言之,从源头上卡住接待费用,在接待后接受严格审查,每个关节都被有效监督,那些动辄子卖爷田不心疼的公款吃喝还有空间吗?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