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不义之财,男子竟假装与他人谈恋爱,骗取女友钱财。近日,经宿迁市沭阳县检察院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46岁的赵某离异后一直单身,2015年6月3日,赵某与受害人魏某相识。同年7月13日,二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赵某多次以二人共同生活需购房、购车为由,让魏某从某银行贷款6万余元给自己使用。赵某将骗取的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中断与魏某联系。魏某得知被骗后,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