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还赌债两月抢劫1万元 被判刑11年

03.02.2015  16:53

  一名年轻男子为了还赌债,竟然打起抢劫独行女子的主意,2个月就抢劫3次,得手1万余元。近日,这名年轻男子被建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几年前,李铭(化名)来到南京做生意,由于经营不善,几万元本金打了水漂,还欠了许多外债。此时,李铭又迷上了赌博,又欠下一笔外债,甚至被房东下了“逐客令”。为了搞点钱花,李铭动起了歪脑筋。

  去年6月,李铭骑电动车尾随一名单身女子,来到鼓楼区绣球公园内,抢走了被害人许某的挎包,里面只有300多元。第二天夜晚,李铭骑车尾随被害人张某,在建邺区梦都大街附近的一个公交站台,他将张某的拎包抢走,包内有500余元和一部苹果手机等。2014年7月,李铭再次骑电动车来到建邺区应天大街,在一家自助银行内用剪刀威胁被害人黄某,抢走现金8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铭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因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兴乐